容器使用单位除由主要技术负责人(厂长或总工程师)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本单位所使用容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容器的专职负责人员应在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具体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2)参加新建容器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6)根据检验周期,组织编制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压力容器存在的缺陷等情况。
(7)负责组织制订压力容器的检修方案,审查压力容器的改造、修理、检验及报废等工作的技术资料。
(8)组织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并按规定上报。
(9)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的检验人员、焊接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